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屏边县位于云南省南部,红河州东南部,南与国家一类口岸——河口相连,东与文山州相望,省内通往越南的必经之路——昆河公路和昆河铁路都穿境而过。素有:“寒冬腊月茶不谢,冬暖夏凉四季春”的美誉。总面积1866.364平方公里,居住苗、汉、彝、瑶等17个民族,主体民族为苗族,是云南省唯一的一个苗族自治县。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5.9%,属全国林业大县之一。屏边县旅游资源较丰富,有神奇迷人的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、令人流连忘返的南方大围山熊乐园、白云灵宝山、滴水层瀑布、白河温泉、珍珠洞、火山口等数十处景区景点。民族风情多姿多彩,有内容丰富、趣味无穷的苗族采花山、欢乐无比的彝族跳掌、三步弦、饭包传情等。